[ 索引号 ] | 11500381709449307F/2021-00046 | [ 发文字号 ] | 白沙府发〔2020〕27号 |
[ 主题分类 ] | 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 | [ 体裁分类 ] | 公文 |
[ 发布机构 ] | email365_503-365_365bet有没有app区白沙镇 | [ 有效性 ] | 有效 |
[ 成文日期 ] | 2021-01-20 | [ 发布日期 ] | 2021-02-05 |
发布日期: 2021-02-05 10:43:53
为加强白沙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,减少环境污染,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,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全镇人民人身、财产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
《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场所: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;文物保护单位;车站、码头、桥梁、隧道、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饮用水源保护区内,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学校、养老机构;化粪池、沼气池、地下管网;森林等重点防火区;东华街、石坝街等古街以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。
二、集中燃放区域
滨江路(商会赠鼎至二码头)
三、燃放时间
2020年1月24日(农历除夕)至2020年2月8日(农历元宵节)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,由相关社区和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,并负责管理。除依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外,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。
(二)单位和个人未取得《焰火燃放许可证》,不得组织大型燃放活动,不得燃放礼花弹、架子烟花、小礼花、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、内径大于30mm(1.2')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,以及擦炮、摔炮、药粒型吐珠产品。禁止销售、燃放“孔明灯”。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,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。
(三)实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。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。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,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零售经营点购买。
五、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,并有权劝阻和向有关部门举报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。举报电话:47331511(白沙公安分局)、47338012(白沙镇综合执法局)。
特此通告。
重庆市email365_503-365_365bet有没有app区白沙镇人民政府
2020年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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